(一)当事人权利
1、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仅限两名以下);
2、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回避;
3、当事人有权参与辩论、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4、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
5、当事人有权请求调解、自行和解、放弃和变更诉讼请求,承认和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6、当事人有权对法院工作和法官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二)当事人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和法庭规则;
2、如实、及时地提供证据,自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足额交纳诉讼费用;
3、代理律师和其他代理人应遵守律师职业纪律,按照委托权限履行职责。
(三)当事人诉讼风险
1、若举证不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2、若无财产可供执行,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