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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法院被评为市级“园林式单位”
作者:熊正林  发布时间:2013-05-14 17:15:10 打印 字号: | |
  2013年2月,汉寿县法院被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市级园林式单位”称号。
来源: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丁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