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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法官情法并举执结已故借款人欠款
作者: 刘思琴   发布时间:2014-03-25 17:03: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汉寿法院执结了一起借款人死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法官多方调解,申请人康某与被执行人牟某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牟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康某15000元了结此案。

  被执行人牟某的丈夫廖某与申请人康某系多年好友,2012年5月6日,廖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康某借款20000元,约定一个月后偿还,到期后廖某一直未偿还。同年8月,廖某去世。屡索无着的康某只得诉之法院要求牟某承担偿还责任。汉寿法院一审判决牟某偿还康某20000元,牟某不服,提起上诉,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但牟某仍然拒绝偿还。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找到牟某了解情况。牟某表示,廖某在外面借钱挥霍欠下50多万元债务,家里的房子也因为丈夫欠款而被法院查封了,当时得知其找康某借钱时,自己就告知过康某不要借钱给廖某,康某不听,执意借钱给了廖某,该笔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她不会偿还。面对重重困难,执行法官并没有气馁,不断的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在加强对牟某的释法析理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康某的安抚工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牟某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提升,同意尽力偿还,康某考虑到牟某的实际困难,愿意为当初未听牟某的意见承担一定责任,同意作出让步,一起历经两级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终于得到了彻底了结。
来源:汉寿法院网
责任编辑: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