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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拖延拒不履行 强制执行铁面无私
作者:张强 魏楚瑜  发布时间:2014-06-10 09:28: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汉寿法院将一件申请执行人是外地人的案件执行到位,被执行人倚仗自己公务员身份屡次拖延拒不履行最终主动求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0年,广东省东莞市的苏某与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的陈某先后签订了两份树苗买卖合同,苏某分两次付给陈某定金100000元,合同约定2011年3月10前陈某必须履行完所有义务。在合同到期后,陈某一直没有交付树苗给苏某,在苏某的多次督促下,也仅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且拒不返还所收取的定金。苏某无奈之下诉至汉寿法院,请求维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陈某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判令被告陈某双倍返还所收取的定金,共计131976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仗着自己是汉寿本地人,又是公务员身份,虽有能力支付却百般拖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苏某心想被告陈某是本地人,又是个公务员,肯定认识不少机关干部,自已不过是个外地的小个体户,人生地不熟,无权无势无钱无人脉,法院会重视吗?在律师的建议下,苏某怀着顾虑不安的心情,向汉寿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汉寿法院执行局受理后迅速行动起来,由副局长挂帅,2名办案骨干组成精干执行专案组,并认真仔细审阅卷宗,熟悉案情,展开财产调查,寻找突破口。

  迎着五月雷雨交接的天气,执行法官顶风冒雨走到被执行人陈某的家,苦口婆心做思想工作,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面对执行局的几次登门造访,被执行人陈某抱着侥幸思想大打太极拳,不说还,也不说不还,一个劲的打哈哈,和执行法官周旋。来软的不行,那就来点实在的,执行法官经调查得知陈某系汉寿县龙阳镇政府公务员并在汉寿县城有3层楼房一栋,迅即查封了陈某在汉寿的房产,并扣留了陈某在其单位的工资收入款项,直至还清欠款本息为止。在扣留陈某工资两年后,执行局提取了陈某工资收入3万多元。陈某也因房屋被查封,导致其正在办理的房屋抵押贷款受阻。面对延期履行的双倍债务利息,陈某的年工资仅够支付利息后略有剩余。面临房屋查封、工资扣留的窘迫局面,被执行人陈某一改前态,主动找到法院执行局,要求和申请人苏某协商解决。协商中,陈某端正了自己的态度,主动请求申请人谅解,并表示愿意在5天内筹集90000元现金,了结此案。申请人苏某感受到陈某的诚意,遂同意了陈某的要求,而陈某亦如期将90000元现金送到了法院。

  苏某在法院领款时紧紧握住执行局长的双手,感动得连声道谢:“谢谢法官们,你们辛苦了,想不到我们外地当事人的案件,你们汉寿法院这么认真负责执行,我原本以为钱已经收不回了……”。
来源: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