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寿法院在县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成功执结一起两会期间人大代表督办的多年未执结案件。
申请人程某某与被执行人邓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09年审结,由于被执行人家庭困难且对法院判决不服,故一直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汉寿法院执行局数次上门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并采取了“四查一搜” 的措施,均无有效成果。
4月2日上午,汉寿法院执行局一行在局长陈彬的带领下前往西湖管理区,在区管委的配合下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期间执行人员在县人大代表的支持与见证下,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经长达五个小时的协商调解,执行人员终于攻破邓某某心理防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