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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法院扎实开展 “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
作者:朱敏 魏楚瑜  发布时间:2015-04-26 17:42:55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汉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截至4月20日,该院核录、补录执行案件数据信息2049件,完成对525件未实结案件的“四查”工作及材料整理入卷,清理和执结了30%未实结的遗留案件。

  一是案件核录工作高标准完成。该院着眼于工作需要,迅速创新核录、补录工作机制,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要求执行局全局干警节假日加班进行核录、补录工作,实行“白天+黑夜、工作+公休”全天候工作模式,确保核录、补录工作顺利完成。为全面清理2007年以来执行案件,该院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准确台账、及时整理上报,做到“底数清”。对2007年以前未执结的案件也进行补录工作,建立准确台账。在建立准确执行台帐的基础上,逐一对案件数据信息进行核对、纠错、屏蔽。在核录和补录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时限,落实责任跟踪制。

  二是集中清理执结积案稳妥推进。将积案集中清理执结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明确 “核录、清结齐头并进”工作思路,组成6名执行干警的专项清积办案小组,全面负责未实际执结案件的集中清结。对清理出来的案件及时实施“四查”,逐案制定对策,掌握工作主动权。截至目前,已经执行兑现106件案件,均按规定标准上报中院。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件案件,依法申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全部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相应采取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措施予以制裁。

  三是打击拒执违法行为措施有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召开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协调会议,打通执行联动梗阻,开辟执行专项活动绿色通道,进一步强化工商管理、车辆管理、房屋管理及银行等单位协助执行的法定义务,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执行环境。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主动借助公安机关情报资源,编织覆盖全国的“失踪”被执行人查控网络。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已将3名被执行人纳入公安机关协查名单,目前正在积极布控中。为努力突破被执行人车辆查控“瓶颈”,依托辖区公安机关车辆管理信息资源,在公安交管部门协助下,在各交通关卡拦截被执行人车辆,提高财产查控能力。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已成功查控5台被执行人车辆。

  四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及社会监督,强化执行公开。在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不断加大执行公开力度,一些有影响的案件或人大督办的案件,都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执行。至4月20日,已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案件8起,在人大代表监督和支持下,都顺利执结。

  汉寿法院在此次专项活动中真抓实干,已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核录工作全面完成,集中清理结案稳步推进,打击拒执违法行为果断有力。此项活动不仅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更保障了群众的利益,让“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
来源: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楚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