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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的艺术
作者:杨丹  发布时间:2015-12-09 10:20:13 打印 字号: | |
  初任法官近一年,承办案件近百件,若问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毫无疑问,那便是切身体会到了该如何“说话”。

  社会是人的社会,法官是与人打交道的职业,知道何时何地对何人说何话,在调解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这里并非说法官要“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油腔滑调不知天高地厚,而是要建立在对对方的了解与尊重,有根据、有礼有节地说。

  案卷是法官办案的基本材料,阅卷时,把握了每个案子的争议焦点,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十分有利于调解工作的展开。比如说民间借贷类的案子,一般来说都是熟人借款,曾经的亲朋好友现在对簿公堂很多时候亦属无可奈何,在能够联系上被告的前提下,对双方当事人多从昔日之情谊今日之现状日后之打算以理晓之,一般都能有所收获。半年前曾经办理过一个同村人借款的案子,双方当事人都是邻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被告得知被原告告上法庭后,脾气火爆的他在电话里曾对我恶语相向。当天下午,被告风风火火地来到法庭,见面之后在庭里其他同事一起劝说下,他冷静下来,并把事情原委告知与我——他向原告借款后将款项转借给他人,在他的理解上原告应当去找实际用款人而不是找他。被告知本案中只审理他与原告的借款关系、他与第三人的借款关系可以另案处理时,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并于开庭时与原告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尊重与关怀都是相互的,如若在言语之中处处流露对当事人的尊重与关怀,当事人亦能报之以李。特别是离婚案件中,许多人面对离婚都会有情绪,或是不愿意离婚或是要争夺抚养权或是要多分财产。虽然我还未步入婚姻的围城,但看得多了多少能感同身受,幸福的时光各家相似,不幸却各不相同,一段婚姻总是有了无以为续的理由才走到这一步,懂得异位而处总是多有助益。就前两天经手的一离婚案件来说,被告老李在接到我的电话时情绪有点激动,认为离婚是两人的私事,上法庭人尽皆知有失脸面。但待我仔细将事情原委道与他听,老李配合地将地址告知我,并说“你这个妹子办事我挺满意的”,一句肯定顿时让我觉得云淡风轻,“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说的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

  与人交往,在于一个“诚”字,这是我成长25年的领悟,也是我成为法律人的感慨。在法官的职业中我乃刚出土的嫩芽,经验不足耐心不够,仅有一身的执着。相信有了阳光雨露的滋润,荆棘坎坷的锻炼,总有一天能长成参天大树。
来源: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楚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