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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
作者:吕芃呈  发布时间:2018-03-09 10:45:07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黄某,1966年4月出生,原汉寿政协委员,汉寿县鸭子港乡人,因与常德市汉寿县永丰华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借款纠纷一案欠款10万元未依法偿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规避执行,黄某一直在外躲避。

  过年既是阖家团圆的传统节日,也是我们开展执行工作的好时机,因为许多老赖偷偷潜回家中,我们能借此时机通过采取强执的手段追回执行款,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月15日(农历腊月三十)上午10点,我们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黄某返回市区家中的消息。接到消息后,局长陈彬立即决定调集三名干警参与执行。

  上午10点20分,在和武陵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取得联系,请求予以协助执行后,我们一行三人赶赴市区被执行人黄某住所地。

  上午11点40分,在武陵区法院干警的协助下,我们找到了黄某的家,被执行人黄某家大门紧锁,敲门无人应答。在表明身份后,其家属称黄某不在家,且拒绝开门。我们判断,此时黄某应该就藏于家中。

  上午12点10分,在与黄某家人反复沟通遭拒后,我们联系当地派出所,请求其出动警力协助我们执行。

  上午12点35分,启明派出所派出三名民警、一台警车协助我们执行。派出所民警与我们一同再次来到黄某家中,劝其配合工作。黄某及其家属见十余名警察的执行场面, 终于不再僵持,开门配合执行。

  下午13点30分,我们将黄某带到派出所的询问室,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沟通协调,被执行人黄某态度依然强硬,表示无还款能力,也无还款规划。经申请人申请,我们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下达十五日司法拘留决定书。

  下午15点30分,在派出所简单吃了个便饭,便将黄某带至当地拘留所。

  下午17点05分,在武陵区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协助下,我们办完所有拘留手续,将黄某关进了当地拘留所,返回汉寿,已是晚上18点。

  黄某也因我局向汉寿县政协提请司法拘留,被免去政协委员职务。

  这是汉寿法院执行局2017年最后一个被拘留人,年三十仍然在执行路上,体现汉寿法院在打击老赖,严惩规避执行人的决心,春节期间执行局全体干警仍然开机待命,严阵以待。

  如今,黄某已经拘留期满释放,在执行局干警的努力协调下,黄某向申请人承诺今年履行完毕,本案仍在继续。

  新的一年,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但我相信,只要我们坚定信念,攻坚克难,必将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

  再次告诫所有老赖:一味躲藏拖延不是办法,欠钱不还失的是诚信,积极履行义务才是正道!
责任编辑:刘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