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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有法律情结的人
作者:罗建军  发布时间:2018-06-13 08:47:07 打印 字号: | |

做个什么样的人,并不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思想,趋利避害,向往美好是人之本性。本性的释放,有人毫无顾忌,趋利而不避他人之害,掠夺他人之美好而求自己之满足,我们称之自私。有人利已不损人,做到了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称之为端正;有人舍已为人,做到了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称之为高尚;拿我本人来说,工作初始,凭着一股热血和良知,全身心投入工作,不为财不为官,愿意做一个孤独的前行者,更多的付出只为慰藉自己高傲的内心,从不考虑获取,可谓之“奉献”。

记得有一次,我和庭里的领导去县里开会,领导因故未回,我一个人回到蒋家嘴法庭已经下午五点了。我看离下班还有一个小时,加上当时季节天黑得较迟,我不想辜负这大好时光,能做多点事就尽量多做一点。就一个人提着个公文包到了百禄桥送副本和传票,一并了解案件情况。谁知被告虽然是百禄桥人,家却住在百禄桥与沅江交界地,路远偏僻,我一路步行,走了很久才到,待事情办完,天已伸手不见五指。我虽是土生土长的百禄桥人,却因一直在外读书,参加工作才回到家乡,竟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天黑路滑,双眼模糊,我凭着感觉一顿乱走,结果不是走到了小河叉就是通向老百姓菜园子的小径,兜兜转转,百绕千回,经过好多次打听,才得以回到镇上农具厂的一个招待所。我洗脚上床,身体虽觉得疲乏,但心里没有一丝难受,满满都是幸福感,觉得自己这一天过的很充实,很有意义。那段时光,是我完全没有私心杂欲,全心全力为社会、为他人做“奉献”的阶段。

如今,我年岁渐长,经历渐丰,慢慢发现同样的努力,获得的不一定比别人多,功利的诱惑开始左右当初的执着,也总结出要进步,没有贵人相助,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并小心翼翼处理各种关系,这段时间做事是力求锦上添花,待人是端茶送水拖地板,可谓之“奋斗”。近两年,已略感天命,知道进取无望,转而不求名不求利不求害不怨人,工作上不求表扬但求无过,可谓之“当差”。回首人生这三段,自觉“当差”阶段最无价值无意义, “奋斗”阶段有成就感而不惬意, “奉献”阶段最为快乐。

作为一个法律人,怎样坚守这份快乐呢?最根本的是我们必须要有强烈的法律情结。举一个现实中的例子:对一个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有人会熟视无睹,有人即使不影响他也会不由自主地发怒这是因为这个行为触及到了他的情结。情结具有“自主性”,也就是说,它们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意图来进行自我支配的,而我们的意识不仅无法控制它们,甚至常常无法觉察到它们的存在,进而我们会“被情结所控制”,孔子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这就是一种对音乐的本能爱好,而非刻意为之,这就是一种情结。

情结虽然无法控制,但还是可以慢慢培养的,天长日久,习惯成自然,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好的情结如人生支柱,坏的情结如心底阴霾,作为一名司法干警,怎样让积极正面的法律情结永驻呢?一是善学,用正面的思想净化心灵,用正面的榜样激发行动,做到不带包袱工作,践行真干实干。只有具备这样的精神状态才会有正确的价值观,真正讲奉献,这样的人才会不为名利所动,不消极懈怠,不浅作为慢作为,不敷衍应付做表面文章,积极工作,开拓进取,有所作为,始终保持着对生活和工作的热爱。二是善知,提高责任意识,让责任感变为使命感,变为情结。如时不时发生在我院一楼大厅的闹访,普通群众见到,其认知是好奇,关注的是又是哪个法官不作为乱作为?表现在行为上是负面议论推波助澜,从旁观变为间接参与。一般工作人员见到,其认知是常态,关注的是为哪个案件吵闹,表现在行为上是打听是否与已有关?无关直接走人。作为一个有法律情结的人见到,认知是处置,无论事件关联什么庭室个人,无论事件复杂程度如何,无论是否会引火上身,见此事件,挺身而出,舍我其谁!这就是法律人的情结,这就是法律人情结中应有的担当。三是善舍,要懂得取舍,要有职业优越感,不好高骛远。“我是小保安,我骄傲”,这是中央电视台小品中的一句台词,这句台词虽让我感觉有些诙谐,但体现了一个人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满足和尊敬。华中科技大学2010届本科毕业典礼上,校长根叔有这么一句话:“母校就是你一天骂8遍却不允许别人骂的地方”,这句话放在我们法律人的身上,就是我们要认同我们的职业,认同我们的集体,认同我们的归属!每一份职业,都有方方面面的优缺,有了认同,我们才会安心本职,才会在本职工作中不较个人得失,甘情愿的奉献。四是必须善为,事做的好不好,方法很重要。法院的工作千头万绪,既有审判,也有执行,还有综合工作,不管在哪个岗位,负责哪一方面的工作,制定科学的工作目标,践行合理的工作机制,配合得力的工作措施,才能在其位,成其事。

讲奉献的法律情结,将会让愉悦时刻洋溢在你工作和生活的周围。

来源: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楚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