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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赴千里,指挥中心联动执行,历经16小时成功拘留被执行人
作者:曾润瑶  发布时间:2020-11-25 10:19:55 打印 字号: | |
  晚上11时许,警车警灯闪烁,疾驰在空旷的马路上,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联合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数名执行干警,正在驱车前往科尔沁右翼前旗派出所的路上。这次从湖南到内蒙古,有一种执行叫——无论你逃到哪,法院都会找到你!

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聂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鼎城法院依法判决后,聂某一直未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鼎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由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汉寿县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人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汉寿法院执行局提供消息称被执行人长年在外打工的聂某近期可能会出现在内蒙古的住所,汉寿法院执行局迅速启动异地强制执行工作预案,远赴千里来到内蒙古。与此同时,汉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核实确定被执行人住处的管辖法院为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立即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系统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向其请求异地协助执行。

翌日早上8时,汉寿法院与科尔沁右翼前旗法院成功会师后,立马驱车200多公里来到被执行人聂某的住所地,到达目的地后,发现被执行人聂某家院子大门紧闭,无人应答。执行干警决定蹲点守候,一小时后执行干警透过聂某家的窗户看见屋内有人走动,于是迅速出击,翻越围墙,要求躲在屋内的执行人聂某开门,此时已到中午,执行干警顾不上吃中饭,立马驱车200多公里,将聂某传唤到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在执行干警长达两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后,被执行人聂某仍以自己没有能力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因本次异地拘留工作事发突然,下班时间后当地法院数名执行干警依然坚守岗位,协助我院完成执行工作,执行法官牟胜龙向科尔沁右翼前旗法院法官及法警表达了感谢与歉意。当地法院数名执行干警一行再次前往拘留所送拘,最后办理完拘留手续已接近凌晨。

在我们的生活中,便捷的服务,良好的秩序,总是离不开一部分人放弃休息时间,在节假日和下班的时候仍然加班加点忘我工作。两家法院相互协作,大大节省了办案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异地执行协作机制的建立,为打破地域藩篱、破解异地执行难加了一把劲。 
来源: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楚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