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要览 > 法院要闻

院庭长办案 | 法检合力亮剑掩隐犯罪

作者:方玲  发布时间:2024-04-19 17:04:50 打印 字号: | |

4月19日上午,汉寿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樊英担任审判长,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田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县检察院检察长覃业辉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2022年5月至6月,被告人田某在明知上线实施电信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要求同案人夏某(已判刑)、魏某(已不起诉)、王某(已不起诉)提供名下的银行账户帮助上线接收、转移赃款,并指使夏、魏、王三人将转入的赃款取现后交被告人田某。经查,夏某等人提供的银行卡共计收到被害人李某等人被诈骗的钱款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

庭审阶段,法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围绕焦点问题展开充分的法庭辩论。面对指控,被告人田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汉寿县人民法院大力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守护社会和谐安宁的信心和决心,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