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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法“枫”情】受邀旁听,却意外解决自身纠纷

作者:殷玄子  发布时间:2024-05-08 15:00:41 打印 字号: | |

“我特别要感谢两位年轻女审判员和书记员,她们不仅在工作中展现了极高的专业素养,更在为民服务中展现了无私与热情。”案件当事人谢某向太子庙人民法庭送来的一封感谢信中写道。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太子庙人民法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追索劳务报酬纠纷的案件。



毛某、戴某于2019年雇用谢某在某港口施工清淤,施工结束后,经结算毛某、戴某尚欠谢某的劳务款为3万元。因无钱支付,毛某、戴某出具欠条1张,并承诺于2019年底偿还。经谢某多次催讨,毛某、戴某支付了1万元,剩余2万元至今未付。

与谢某共事的朋友将毛某、戴某诉至太子庙人民法庭。案件开庭当天,谢某受朋友所邀,参与旁听庭审。

“法官,毛某、戴某也拖欠了我2万元至今没付,我该怎么要回这笔劳务费?打官司要准备些什么诉讼材料?”庭审结束后,谢某主动向法官咨询。

得知谢某来意,刘法官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建议谢某进行诉前调解,并第一时间征求其调解意见。

“相比诉讼审判,‘诉前调解’快速、便捷、高效、免费,能更好维护权益、更快解决纠纷。”

谢某听完调解的诸多优点,表示愿意尝试调解。

于是刘法官主动协助联系其他当事人,立即开展调解工作,融情说理、开解心结。在法庭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谢某、毛某、戴某三人当即表示愿意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最终,三方达成分期支付劳务款的调解协议,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至此,拖欠四年的劳务报酬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纠纷化解后,谢某将感谢信寄到法庭,信中承载着人民群众最质朴的感情,表达了人民群众对法庭开展诉源治理、践行“枫桥经验”的支持和肯定。


 

责任编辑: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