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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法院发出首份自动履行告知书

作者:殷玄子  发布时间:2024-08-02 08:00: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太子庙人民法庭在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判决书后附《自动履行告知书》,清楚指引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将款项直接转入原告的银行账户,借助告知书的公信力,消除被告因自动履行可能产生的疑虑,受到当事人点赞。

李某与文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双方亲属第一次见面时,李某父母赠与文某及其亲属红包若干,其中赠与文某红包2600元。后李某与文某外出约会,李某购买了价值1918元的戒指赠送给文某,至此两人确定恋爱关系。


2023年1月19日,文某与其亲属一同去李某家拜访李某父母,李某父母赠与文某见面礼16800元,并赠予文某亲属红包若干。当晚,李某与其亲属一同前往文某家拜访,文某父母赠与李某及其亲属红包若干。


春节后,双方各自外出务工。2023年6月19日,李某支付2184元购买了一台手机赠与文某。同年10月10日,两人约会期间,李某购买了价值2290元的耳环赠与文某。


后两家人就李某与文某结婚事宜未能商量一致,退还彩礼成了难题,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文某退还彩礼等各项支出费用3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文某返还李某彩礼16800元。


与以往不同,在送达判决书的同时,承办法官也一并向文某送达了《自动履行告知书》。文某收到告知书后,按照告知书上提供的银行卡号,将16800元支付给了李某。


李某收到款项后,连连称赞法院发出的《自动履行告知书》是个“好工具”“好发明”。

下一步,太子庙法庭将以《自动履行告知书》为切入点,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举措,引导并鼓励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着力谱写“枫桥式人民法庭”新篇章。



 

责任编辑:方玲